眼科知识 News information
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眼科知识

儿童斜视不只影响美观!把握暑期黄金矫正期!越早治疗越好!
发布时间:2025-08-15   浏览:70次

儿童斜视 

斜视虽然是一种常见的儿童眼病,但很多人在斜视诊疗中常常存在很多误区。 有家长认为:孩子斜视只不过看起来不太美观,不算啥大毛病,没必要去看医生;还有家长觉得:孩子还小,等长大了再去医院治疗更保险;更有甚者认为:小孩子眼睛还在发育,长大了斜视自己就好了…… 此时,正在阅读这篇文章的你是否也抱有相同的想法?大错特错!斜视它可能产生的危害,绝不只影响美观!今天一起来了解~ 

什么是斜视?

斜视是指眼外肌协调运动失常导致眼外肌力量不平衡,两眼视轴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目标,仅一眼视轴注视目标,而另一眼视轴偏向目标一侧的现象。 根据眼睛偏斜方向的不同,临床上常见的几种类型斜视类型有:内斜视、外斜视、上斜视、下斜视等,在实际临床中还有其他种类型。 

斜视的危害有哪些?

01引起视觉功能的损害斜视会破坏正常的双眼视觉、破坏立体视,影响孩子的运动协调能力和判断距离的能力,还容易导致儿童视疲劳、近视进展、读写效率低、阅读障碍等,未来从事许多工作都会受到制,例如:驾驶、精细工作等,继而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。

02引起弱视由于斜视眼无法与正位眼共同视物,大脑会抑制斜视眼的视觉信号,导致斜视眼视力无法正常发育。

03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斜视严重影响美观,容易导致孩子自卑、焦虑等心理问题,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社交。门诊中,不乏有青中年患者,由于小时候斜视没得到及时矫正,长期下来因为斜视导致社交障碍,就诊时表现出缺乏自信等心理问题。

04影响全身骨骼发育如部分麻痹性斜视患者,常采用歪头、侧脸等一些特殊的头位来克服视物时的不适,如不及早矫治,会导致全身骨骼发育畸形,如脊柱侧弯等。 

 孩子斜视了,一定要做手术吗?

斜视不能自愈,如果发现孩子斜视,一定要立即检查、及时治疗,争取在发育期终止之前矫正眼位。另外,治疗时间年龄越小,视功能恢复得越好,治疗效果越好,切不可拖延! 是否需要手术要根据检查结果由医生判定,并非所有的斜视都需要手术治疗。根据斜视的类型和严重程度,治疗方式可以分为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。

01教研培训斜视的保守治疗方法包括:戴三棱镜、视功能训练和戴眼罩遮盖。 轻度斜视可戴三棱镜矫治,三棱镜是从光学物理原理改变入眼光线的角度,使得双眼看到的物象基本一致;视功能训练是一种电脑软件训练系统,可以提高大脑整合双眼图像并形成立体视觉的功能;斜视的孩子往往存在弱视,戴眼罩是治疗斜视所引起的弱视的主要方法。 适合人群:针对斜视度不大,视功能仅少部分受损的孩子来说,可以尝试保守治疗。

02手术治疗斜视手术不仅为了矫正眼位、改善外观,更重要的是建立双眼视功能。手术时机以6-7岁前为佳,术后通过双眼视训练以增强和保持稳定的立体视功能。 斜视手术主要通过调整问题眼外肌在眼球壁的位置来改善眼位。简单地说,就是把力量太强的肌肉往后挪一挪,力量太弱的肌肉往前拉一拉。所有的操作都是在眼球外,不会碰到眼内的任何结构,所以比起眼内手术来说,风险相对非常小。 适合人群:对于先天性斜视、斜视角度较大,且视功能受损较严重的孩子,往往需要手术矫正眼位。术后根据视功能恢复情况,可能还需要进行视功能训练。

斜视手术不仅是为了矫正眼位改善外观,更重要的是建立双眼单视功能,因此在具备手术指征的情况下,建议尽早接受手术。对于大人斜视患者来说,虽然斜视造成的视功能损害难以恢复,但通过斜视手术依然能矫正眼位,改善外观,重拾自信。

斜视的早期症状有哪些?

斜视要从小抓起,家长要注意仔细观察孩子的眼睛发育和变化。 

✦ 歪头看东西,注意力不集中,眼神易涣散、外飘、上飘

✦ 畏光,阳光下爱眯眼

✦ 因视物缺乏立体感,下楼梯慢,易磕碰

✦ 经常揉眼睛及眼部不适

✦ 看东西重影、阅读时串行、落字等 

遮盖试验法:让孩子双眼睁开,盯住正前方某物体,挡住其一只眼,停顿片刻后移动至另一只眼,交替遮盖,同时观察孩子眼睛是否移动。正常人眼球不会有变化,而斜视患者在交替遮盖时眼球出现移动。 暑假,斜视矫正黄金期

◎时间充裕,恢复无忧:斜视矫正(手术或非手术训练)需要时间进行术前详细检查、手术安排(如需)、术后恢复和定期复查。 

◎避开学业压力,专注视力恢复:治疗期间需要减少用眼,避免视疲劳。假期课业负担轻,孩子能更好地遵医嘱休息,有利于康复和视力训练效果的大化。 

◎从容应对新学期:在暑假完成矫正,意味着新学期开始,孩子能以更清晰的双眼、更协调的视觉、更自信的状态投入学习。

总之,斜视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消失,斜视治疗一定要趁早!儿童斜视并不可怕,是可以治愈的,关键在于早发现、早治疗,因此,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眼偏斜的情况,应尽早带孩子到眼科医疗机构就诊,以免耽误治疗时机,造成视功能损害。焦医广〔2025〕第07-11-043号

关闭
关闭